掃一掃關注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603126 證券簡稱:中材節能 公告編號:臨2022-016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監事會及全體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四屆監事會第九次會議于2022年3月17日以通訊方式召開。會議通知及會議材料以郵件方式于2022年3月11日發至各位監事。會議由公司監事會主席盧新華先生召集并主持,會議應參與表決監事3名,實際參與表決監事3名。會議參與表決人數及召集、召開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合法有效。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1、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的議案》。
公司編制的《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能夠充分調動公司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中層管理人員、核心技術員工和業務骨干的積極性,保障公司發展戰略規劃順利實現,促進公司的長遠發展。《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的編制遵循了相關法律法規及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同意該議案實施。具體內容詳見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及其摘要。
本議案尚需提請股東大會審議通過。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2、審議通過了《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
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的人員符合《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內)實施股權激勵試行辦法》、《關于規范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實施股權激勵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法規、規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激勵計劃(草案修訂稿)》規定的任職資格: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證券交易所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認定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個月內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行政處罰或者采取市場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與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的情形。具體詳見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
經核查,監事會認為列入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名單(修訂稿)的人員符合《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規定的激勵對象條件,符合激勵計劃規定的激勵對象范圍,其作為公司本次激勵計劃激勵對象的主體資格合法、有效。具體詳見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關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權激勵計劃激勵對象名單(修訂稿)的核查意見》。
公司將在召開股東大會前,通過公司網站或者其他途徑,在公司內部公示激勵對象的姓名和職務,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監事會將于股東大會審議股票期權激勵計劃前5日披露對激勵名單(修訂稿)的審核意見及其公示情況的說明。
表決結果:3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中材節能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2022年3月17日